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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365365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来源:办公室 时间:2008-09-04 09:27:00

  为更好地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辽宁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省政府令190号),结合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实际,编制了《48365365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帮助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方便快捷地获取所需信息。《指南》每年更新一次。

  一、省国土资源厅政府信息分类

  省国土资源厅政府信息共分三级类目。

  一级分类为机构职能、法律法规、规划计划、政务公开、资源管理、执法监督、资质管理、地质环境管理、综合管理九类。

  二、编排体系

  各类信息的编排体系见下表。

  一级类别二级类别三级类别信息内容公开类别生成日期信息索取号发布机构

  1.信息内容

  关键词简要描述省国土资源厅政府信息内容。

  2.公开类别

  公开类别是指政府信息公开的种类,它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免予公开三类。信息公开目录仅限于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

  3.索取号

  索取号是为信息索取方便所赋予的一组代码。由发布机构代码、信息分类编码、信息产生年份、流水号四部分组成。其中,产生年份由四位数字表示;流水号由五位数字表示;信息分类编码按省级国土资源政府信息三级类目,每级由两位数字表示。

  4.发布机构

  48365365

  三、获取方式

  以主动公开为主,依申请公开为辅。

  (一)主动公开

  1.公开范围

  省国土资源厅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48365365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48365365网站(www.lgy.gov.cn)或政务大厅查阅。

  2.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主要通过48365365网站、电子信息屏、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

  3.公开时限

  属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对不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提出公开申请。

  1.公开范围

  48365365首批可以依申请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目录》,具体包括:土地登记结果、成果地质资料、地面沉降、地下水监测等。

  2.受理机构

  自200851日起正式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为48365365政务公开办公室(办公地点:政务大厅)。

  3.提出申请

  填写《48365365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详见附表1),申请表可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在48365365网站上下载电子版。具体方式有三种:

  (1)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申请人可以在48365365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具体网址www.lgy.gov.cn;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通过网上发送即可。

  (2)信函、电报、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政务公开办电话:024-62789039;传真:024—62789000。 

    (3)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48365365政务公开办公室,当场提出书面申请。

  4.申请处理

  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申请后,将对申请人提交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48365365政务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流程参见下图:

  依照国家规定标准,适当收取信息检索、传递与复制的成本费。

  四、申诉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48365365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违反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造成申请人或者第三方经济损失,申请人或者第三方可以依法请求赔偿。

  自200851日起施行。

  附表:48365365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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