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面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便民化服务的指导意见

来源:不动产登记局 时间:2018-06-05 10:38:00

  辽国土资发〔2018〕69 

各市国土资源(规划和国土资源、国土资源和房屋)局: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批示精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指导意见》、《中共自然资源部党组关于开展不动产登记窗口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省委省政府开展“办事难”问题专项整治和“重实干、强执行、抓落实”专项行动的决策部署,全面推进与不动产登记相关事项的便民化服务,解决“办事难、办事慢,多头跑、来回跑”等问题,扎实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要求,为优化营商环境创造条件,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群众想什么,我们就干什么”的指示精神,准确把握政治定位,改进工作作风,把群众的需求作为第一要务,把群众的反映作为第一信号,不断提升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切实把党的政务服务和公共服务温暖送到人民群众的心坎上。要遵循以下原则: 

  坚持问题导向。以解决群众“办事难”问题为抓手,全方位、多角度、大范围查摆和梳理不动产登记场所的作风、业务、廉政等方面的问题,发现一个、纠正一个、处理一个,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切实解决具体问题。 

  坚持面向民众。把维护群众切身利益作为不动产登记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将人民群众“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检验不动产登记工作成效和服务能力的根本标准,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安全感。  

  坚持简便快捷。在“一个场所”办理相关事项,“一次告知”明确办理要件,“一个窗口”提供综合业务。人民群众只对一个窗口,只填一次申请,只提供一套资料。做到一次性收费、一次性办结,一次性发证,从业务受理到最终发证,让人民群众“最多跑一次”。 

  坚持优质高效。不动产登记机构及相关业务服务部门,要以最精的流程、最高的效率、最快的速度,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最优质的服务,做到热情服务、耐心服务、周到服务,让人民群众顺意而来,满意而归。 

  二、主要目标和任务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按照省委省政府“办事难”、“重强抓”专项整治和专项行动总体安排,推进“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要求,避免“办证难、审批繁”等问题。达到“审核事项最少、办事效率最高、办证时间最短、群众获得感最强”的目标。 

  (一)优化业务流程。积极协调相关业务服务部门,以不动产登记大厅为依托,将审批、审核、缴费、登记、发证等业务,逐步实行 “一窗受理”,工作流程由串联变并联。办事群众只对办事大厅的“一个窗口”,只叫一次号,事项全办结,业务交叉由服务部门内部流转。做到工作平台多跑件,人民群众少跑腿。 

  (二)简化受理材料。协调相关业务服务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受理窗口只收取一套资料,由前一个环节向下一个环节推送,一套资料多部门共用;大力减少办事环节和手续,对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能通过现有证照证明的、能通过申请人承诺方式解决的、开具单位无法调查核实的等证明,一律取消;申请受理后需要政府管理部门提供的证明材料,由窗口服务部门予以协调办理,不得让人民群众专门提供。 

  (三)压缩办理时限。全力压缩办证时限,能即时办结或当天办结的,不能推到第二天。查封登记、预告登记、异议登记等办证事项,做到即时办结、立等可取;购买商品房的登记业务,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办结;抵押登记和存量房的转移、变更登记等及其他登记业务,不需要发布公告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发证。要采取快递邮寄、自助打印等取证方式,减少或缩短群众在大厅等候时间。 

  (四)归并办事窗口。积极协调本地政府,在不动产登记大厅设置与不动产登记业务密切相关的资金监管、税务、地名管理、不动产交易等业务服务的办事窗口,做到人民群众只到一个场所办事。 

  三、落实措施和要求 

  (一)务必高度重视。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把不动产登记便民化服务,作为贯彻落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建立主要领导负责制,指定一名局领导专项负责,制定详实具体的落实方案和实施措施。明确时间表、画出路线图、签订责任状,严格按要求和计划狠抓落实。 

  (二)搞好场所建设。对业务工作量较大,办事人员过于集中,出现办事群众排长队等情况的场所,争取当地政府采取设置分支机构、实行同城通办等办法,逐步进行调理和疏通;对办事场所比较狭窄、办事群众比较拥挤的,协调当地政府对办事场所逐步进行调整、拓展或新建,保证不动产登记等业务工作的正常需求和高效运转。 

  (三)统一场所管理。各地对不动产交易和不动产登记业务办理不在一个场所的,在合署办理业务之前,要互设窗口,业务代办。对多部门合署办理不动产登记等相关业务的场所,协调当地政府统筹,由不动产登记部门牵头,建立联审、联办、联管等业务协调机制和行业管理机制,采用“一个标准”、使用“一个平台”、执行“一套制度”,妥善处理综合性问题,确保办事场所管理规范化、服务人性化。 

  (四)建强窗口队伍。结合事业单位改革,对不动产登记一线窗口工作人员,要按需求调配编制、按编制配置岗位、按岗位规范履职,着力解决窗口人员少、办事效率低、等候时间长等突出问题。加强作风建设,搞好岗位培训,提高综合素质,建设一支“勇于担当、乐于奉献,作风优良、素质过硬”的服务队伍。 

  (五)提高服务水平。强化“互联网+不动产登记”,积极争取当地政府推进行政部门、业务部门、执法部门之间互联互通、数据共享。面向广大人民群众,大力开展预约服务、上门服务、快递服务,全力推出自助查询、自助打证、微信付款、代办复印、延时窗口等举措,切实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办事需求,不断提升服务层次和服务能力。 

  48365365 

  2018年5月31日 

发布处室: 国土管理员一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