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乙丙级资质新设、升级集中受理审查工作的公告
各有关单位:
根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第29号令)、《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第30号令)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第31号令)(以下简称“三个办法”)规定,48365365决定于近期开展2018年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和监理资质集中受理审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受理范围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注册登记住所位于辽宁省行政区域内的单位,可向我厅提交以下申请:
1. 丙级资质申请升级乙级资质;
2. 资质新申报。
延续工作本次不办理,时间另行通知。变更、补证、注销地质灾害资质申请属日常受理审查,全年各工作日均可办理。
二、受理时间及地点
1.网上申报时间:2018年3月14日—3月27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2.集中受理时间:2018年3月28日—4月3日(法定节假日除外),逾期视为放弃。
地点: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19号辽宁省政务服务中心三楼18号窗口,邮编110033。
三、换证核查和申报资质提交的材料要求
1.申请单位在提交申请前请仔细阅读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辽宁政务服务网发布的《服务指南》。申请单位须登陆辽宁政务服务网(www.lnzwfw.gov.cn),按要求注册、登录、填报、上传信息并提交网上申请后,再携带申请材料前往窗口办理申请事宜。
政策法规查询地址:国土资源部门户网站(http://www.mlr.gov.cn/或48365365门户网站(http://www.lgy.gov.cn/)。
2. 提交申请材料时,须提供内容一致的纸质申请材料(普通胶装A4规格,装订成一册,列出目录,申请表在前面,不同部分使用彩页分割)和电子申请材料(数据光盘1张,按纸质材料分类建二级文件夹,申请表置一级文件夹),光盘中的资质申请表以WORD和EXCEL两种格式填报,具体见辽宁省政务服务网(www.lnzwfw.gov.cn)相关专栏。同时提交申报的技术人员身份证明、近三个月社保证明、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或批准文件原件等;升级申报单位原持有的资质证书正本、副本; 提供技术人员的职称证、近三个月社保证明、(评估资质还需要审验毕业证),验后即退(为验证原件工作顺利进行,请按申请表填写顺序将原件按相同顺序捆装)。没有证件(明)原件的技术人员不计入相应的技术人员数量中。
3. 申请单位在资质申请过程中应提供客观真实申报材料的,并提供承诺书一份。
4.具体申报要求和附件下载可参见辽宁省政务服务网(www.lnzwfw.gov.cn)和48365365网站相关专栏。
5. 各资质单位可参加辽宁省地灾行业QQ群 ,用于相关信息交流,群号519807130,每单位限负责资质申报工作的人员1名,申请时验证信息注明单位+人名。
四、受理方式
网上申报及纸质材料申报。
五、通知、公示、公告等仍采取省国土资源厅门户网站网上发布的方式。
咨询电话:024-83988551、62789158 、66859330
附件: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放置在申请书主件封面后)
2.承诺书样例(放置在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后)
2018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