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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覆矿产资源评估报告评审

来源:矿业权交易中心 时间:2015-04-10 15:19:00

压覆矿产资源评估报告评审
实施主体: 辽宁省矿业权交易中心(辽宁省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中心)
受理地点: 辽宁省矿业权交易中心受理室(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北大街7号有色大厦21层)
受理时间: 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渠道: 联系人:吴爽   联系电话:024-22737805
行为依据: 《关于规范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审批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0]386号)
《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37号)
《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管理工作的通知》(辽国土资发[2011]172号)
收费情况:
收费依据:
办理时限: 评审时限按照规模划分:小型15个工作日,中型25个工作日,大型35个工作日。
申报条件: 依据48365365《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管理工作的通知》(辽国土资发[2011]172号)第五条:
建设项目压覆查明资源储量规模达到大中型的重要矿产资源矿产地的,编制单位应具有甲级固体矿产勘查资质;压覆小型规模重要矿产资源矿产地的,编制单位应具有乙级或乙级以上固体勘查资质。
所需材料: 1.建设项目批准文件
2.编制单位资质证书
3.压覆矿产资源评估报告
4.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评估报告备案表
5.申报单位和编制单位对送审资料真实性的承诺书
6.建设单位与项目涉及的矿业权人的相关协议
7.电子档光盘
办理程序: 受理-专家评审-报告修改-出具评审意见书
监督措施: 48365365监察室,联系电话:024-62789222
事项说明:  

发布处室: 国土管理员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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